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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調查目標為肥東縣長臨河鎮六家畈安置區等六個一住兩公地塊,本地塊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居住用地(R),因此本地塊以《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標準進行評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6〕116號)和《合肥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或修復工程現場環境監管工作規程(試行)》合環土〔2021〕191號要求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本次調查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第一類用地中的居住用地,本地塊原先為本地塊在2019年前一直是農用地和住宅,農用地主要種植水稻、小麥;2019年10月-2020年06月地塊內村莊拆除為空地;2022年地塊內設置項目部,開始建設,截至現場踏勘,地塊內構筑物仍在建設中,地塊四周設有圍擋。地塊在開發利用前未落實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制度,依據《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安徽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強化用途變更的建設用地聯動監管的通知》(皖環函[2021]1010號)的相關要求,需要對未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已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用途變更為“一住兩公”(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調查。2025年6月,肥東縣長臨河鎮人民政府委托安徽工和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開展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2025年7月我公司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該地塊及周邊地塊歷史發展情況、各個歷史時期地塊使用等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根據歷史影像、資料收集和人員訪談等可知,本地塊原先為農用地和住宅,后于2023年劃撥作為居住用地,截止現場踏勘,地塊仍在建設中,四周均有圍擋。依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編制了《肥東縣長臨河鎮六家畈安置區等六個一住兩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